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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用路人夜間行經中山高台南永康路段未開大燈,嚇壞不少用路人,熱心大貨車駕駛發現一度氣到怒飆髒話,並以車上廣播器提醒才開啟,警方循線訪查後,將至少開罰當事人3000元。

「車號XXXX CRV駕駛!為何(你)不開大燈呢!...」網路社群「爆料公社」上午披露上述影片,地點是昨14日晚上5點52分南上車道,當時外車道突然有輛未開大燈休旅車,嚇壞不少用路人。

這名熱心大貨車原與同行車上友人聊天,發現上情,斥責當事人此舉根本是危險駕駛,立即開啟車上廣播器提醒,過程還忍不住飆髒話,怒斥不管是有意或忘記,這根本拿自己跟別人聲明開玩笑,許多鄉民紛紛在網路讚揚這好心貨車運將。

國道四隊新市分隊中午表示,本案小型車於夜間行駛在國道1號南向320公里路段處外側車道,未依規定開啟頭燈,顯然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第33條第1項第6款規定「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、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,不遵使用限制、禁止、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,處汽車駕駛人新台幣3千元以上6千元以下罰鍰」規定。

另有好心駕駛人以擴音器,提醒該小型車開啟頭燈連動亮起後車燈,讓後方來車能明顯看見該車之 位置及移動情形,減少意外事故發生,警方感謝好心駕駛人關心國道行車安全。

國道四隊新市分隊說,現行各種車輛常設置有日間晝行燈光,致駕駛人夜間忘記開啟頭燈,不但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危及本身及他人生命、身體、財產安全,本大隊請駕駛人夜間行車務必注意燈光之使用,以建立用路人守法觀念,共同營造優質、安全行車環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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