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昨(18)日召開電價費率審議會,拍板輸配電費率,用戶最快10月底可以買到再生能源發電業發出的「純綠電」,此舉也代表綠電自由化正式上路。

能源局電力組組長吳志偉表示,相關費率將在本月底公告,待相關施行子法公告後,最快10月底再生能源業者就能向能源局申請直供、轉供業務,打破以往再生能源發電只能賣給台電、用戶只能向台電買電的單一路徑。

輸配費率的公告也意味著將來再生能源所發的電,除由台電依躉購制度20年保證、保價收購外,也可自行尋覓客戶。而原本已和台電簽約、由台電收購的業者,若「雙方合意」解約,也可以改走直供、轉供途徑。再生能源業者包括風力發電的英華威集團,友達龍科太陽能電廠、森勁電力、永勁電力等業者都將受惠。

《電業法》年初通過,電業自由化從綠電先行,能源局經過半年的規畫,將代輸費用共分成四項,分別是輔助服務費用、電力調度費、輸供輸電費、轉供配電費。其中,輔助服務費、電力調度費都是協助再生能源業者穩定發電以及缺電調度等費用。

根據鼓勵低碳再生能源政策,不同燃料別的上述四種費用都不同,不排碳的再生能源最低,其他依序是核能、抽蓄水力、燃氣、燃油、燃煤,會排碳的再生能源(垃圾、廢輪胎等廢棄物發電)最高。藉由差別費率鼓勵低碳能源發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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